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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企业海外参展应谨慎回避侵权风险

日期:2010/6/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4983

全球工程机械领域规模最大的展会-bauma 2010在德国慕尼黑举行。本届bauma展会面积达55.5万平方米,有53个国家和地区的3150个展商参展,同时有来自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1万观众前往参观。中国有280多家企业参展,参展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,是仅次于意大利排名第二的国际展团。其中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(以下简称我方)联合组织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大中型骨干企业参展,展出面积15307平方米,比上届bauma 2007增长51%,占中国展团总面积的77%


 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,国际工程机械市场普遍下滑,而中国展团在bauma博览会上的出展影响力又逐届升级的背景下,中国企业得到了国际同行的格外关注,其贸易保护手段也层出不穷,知识产权问题成为本次展会的热门话题。据我方统计,此次展会已知的共有8起知识产权纠纷(未经法律确认)发生,其中3起为询问函、5起为临时禁令。有的起诉方的律师就明确表示,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,专等在展会上执行,目的就是要借bauma展的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,损害我国相关企业的名誉并阻止其在海外市场的发展。


  由于预见到国外企业实施这种贸易保护手段的可能性,我方首次为本次展会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,特别聘请了德国本土的专业律师,为参展企业提供展前、展中和展后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咨询服务。但受冰岛火山灰影响,所有赴德航班取消,导致展团首批人员到达时已是展会开幕的第2天,有2个企业已经被当地法院单方执行,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;我方到达后立即联系中国驻慕尼黑领事馆、展会主办方协调解决前期发生的问题,并会同德国律师调解了多起知识产权纠纷,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这些事件对中国展团的影响,尽可能的挽回了企业名誉和经济损失。在解决个案的同时,我方还走访了所有中国展商(包括非我方组团的单位),尽到提醒和告知的责任。


  通过本次展会的经历,笔者感觉国内大部分参展企业对海外(特别是德国)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程序知之甚少,有些企业在接到法院文件时,要么惊慌失措,要么满不在乎,这些做法不但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,反而贻误了可以进行初期调解的宝贵时间。本人因全程陪同德方律师处理了多起纠纷,对其执法过程和违法后果有一定的了解,希望借此文和业内同行进行交流,能对我国企业再次出展提出警示建议和提供有益的帮助。


一、展会执法流程和应注重的细节问题
  德国展会执法的大致流程是:法律文件的送达涉嫌侵权的认定执行
  由于中、德两国国情不同,习惯和做法都有很大差异,企业应注意以下一些细节:
  1、文件的送达
  首先德国法院送至展会的法律文件格式非常简单,一般为德文打印的普通A4纸,蓝色的公章很小盖在背面,完全不同于国内政府部门使用正规文头纸和有国徽公章的文件;第二送达者并不主动出示证件,不一定穿制服,和普通观众区别不大;第三文件可以不经收方签署,送达者仅凭索取到收方任何人的名片即可认作为送到。正是这种送达过程的随意性和隐蔽性,使多数企业以为是小广告类宣传品而置之不理,或是因为没有专业的德文翻译弄清来意,就给张名片打发了事。殊不知接受法律文件的过程,将是化解整个纠纷中最重要的一环,第一时间专业律师的抗辩有可能使随之而来的执行化为乌有。
  2、涉嫌侵权的认定
  德国法院的执行人员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确认程序较为简单,特别是对于外观侵权,仅凭申请方提供的色板(颜色侵权)或产品图纸、照片(外形侵权)进行简单对比后即可认定,如无专业律师在现场抗辩并或调解,可当场查封或扣押展品。
  根据警告或临时禁令中律师费用的数额,法院执行人员会要求被申请方在规定时间内(一般是24小时内)交纳现金,或直接封存他们认为大致等值的展品作为抵押,展品一旦封存所有权就归属法院,被申请方将无权再移动或出售。德国法院的封条很小,不像国内法院的封条带有大红公章那样醒目,加上现场执法人员大多只说德语,双方沟通存在一定的误区,以致于在对方强行执法(拉走展品或在展品上贴封条)时常常遭到我国企业员工的反对,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,使矛盾升级。而此举将被视为干涉司法,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等严重后果。

   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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